用人原則-詹翔霖

彼得杜拉克談到,以決策重要性來說,沒有任何決策比用人決策的影響更深遠及難以迴避;然而,管理者卻往往作出差勁的升遷及人事決策,也許只有1/3正確,1/3差強人意,1/3則錯得離譜;如果在其他管理決策領域,我們實在不能容忍這麼差的成績。

因此,雖然用人決策難以做到十全十美的境界,但也必須接近完善;事實上,組織的用人決策好壞,乃反應出管理階層的能力、價值觀、以及對待此課題的嚴肅態度。

    
用人基本原則

一.派用的人不能勝任,是用人決策者的錯,不能歸罪於被派任的人或彼得原理。

二.高階主管有責任要分派適才適所的人,到工作崗位上發揮所長。

三.高階主管所作的決策中,沒有比用人決策更重要的了,用人決策左右著組織整體的績效,決策者不得不審慎處理。

四.任務應交給已有實際工作表現且贏得組織信任的人,大家已熟知其行為與習慣。至於新進主管或員工,則應安插在原來已有的職位上,因其工作績效的期望較明確,而且較能從旁給予提供必要的協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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